县组织信息调研工作制度考核办法
为深入贯彻上级组织部门对信息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,及时交流推广全县组织工作的新经验、好做法,进一步调动广大组工干部和信息员队伍的积极性,促进我县组织工作不断上档次、上水平,经研究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目的意义
紧紧围绕全县组织工作中心任务,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县组织工作的新经验、好做法,进一步调动组工干部勤于思考、勤于动手的积极性,形成”全员抓信息”格局,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创新发展,提高组织工作整体水平。
二、信息调研工作制度
1、目标管理制度。各基层党(工)委每月至少上报5条信息,每季度至少在县级以上部刊发表2条信息,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部刊发表1条信息。党委书记、分管书记、组织委员(干事)每年要向组织部研究室上报2篇调研文章。部内各科室(中心)每月向研究室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,每年在市级以上部刊至少发表1条信息。各基层党(工)委和部内各科室(中心)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动态送交研究室(涉密内容除外)汇总上报。
2、重点信息研写制度。各基层党(工)委和部内科室(中心)每月确定一至两个重点信息题目,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挖掘,精心整理,重点上报,确保采用率。
3、汇稿和例会制度。县委组织部每月与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企事业等单位信息员及时沟通联系,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收集信息,扩大稿源,共同商议,重点研写,提高采用率。
4、登记通报制度。县委组织部建立各基层党(工)委、组织部各科室(中心)调研信息报送登记簿,坚持每月通报一次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,并排出名次。
5、考核奖惩制度。县委组织部对信息工作实行计分考核制度。凡被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组织部部刊采用的信息稿件,均列入考核范围。其中,中组部部刊采用1条计100分,省委组织部部刊采用1条计50分,市委组织部部刊采用1条计20分,《微山组工》采用1条计10分。年底,依据全年累计得分情况,确定全县基层党(工)委和部内科室的信息调研工作位次,并将其纳入对基层党(工)委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考核内容,对前三名进行奖励。对迟报、漏报、误报重要信息的,要追究责任。对完不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,进行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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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免费查看2、中组部《组工信息》、《组工通讯》采用一篇奖1000元,《*组工通讯》、《*省组工信息》采用一篇奖500元,《*组工信息》、《领导参阅》、《*组织工作》采用一篇奖200元,《工作动态》采用一篇奖50元,领导批示信息一篇奖500元。重复采用的稿件,按级别最高的进行奖励。
3、县委组织部研究室在*市组织部信息调研工作年度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奖励3000元,获得第二名奖励2000元,获得第三名奖励1000元;采用信息稿件分别超过规定任务目标的,享受和其他科室(中心)同样的奖励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。